2024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罗老师 2024-03-15 11:55:42

 

2024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8,在陕招生代码:812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介绍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之一。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位于中国著名航空城——西安市阎良区,处于国家级航空产业基地。建校66年来,学校秉承“尚德躬行、笃学擅用”的优良传统,发扬“艰苦创业,团结奉献,育才树人,航空报国,追求卓越”的西航精神,为国家航空事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了“明德敬业、严谨求是”的校风。学校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第三机械工业部阎良第一航空工业工人技术学校”,隶属于原第三机械工业部,1979年更名为空军航空工程部第三技工学校,隶属于空军,1985年改为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1994年更名为空军西安航空工程学校,2001年由空军移交陕西省管理,升格大专并更名为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12月,学校以全优的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通过了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验收,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百所重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学校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还先后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德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高职院校实习管理50强院校、省级文明校园、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高校先进校级党委、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平安校园、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国防部、教育部确定为陕西唯一一所空军、陆军定向培养军士院校;被教育部遴选为“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中方项目院校;2023年,学校入围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被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确定为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被教育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被陕西省遴选为优质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陕西省普通高校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陕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南、北、东3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多亩,在校生15000余人。设置有航空维修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学院、航空管理工程学院、航空材料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军士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并创建了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等6个教学单位,1个航空制造工程中心,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三全育人”研究院等2个研究院,开设了通用航空、航空维修、制造、材料、管理、人工智能、自动化、汽车等门类齐全、航空特色鲜明,紧跟时代发展的高职类专业48个,涵盖了航空设备维修、机械装备制造、通用航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航空管理服务、交通运输营销等职业门类。学校现有波音737-300、歼7等20架飞机,建有集航空人才培养和航空科普于一体的航空科技馆。拥有教学实验实训室共210个,含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7个,总面积10万余平方米,实验实训设备15450台(套),总值约2.3亿元,生均1.5万元,依托航空产业开辟了校外实训基地297个。与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联办了“国家航空产业基地培训学院”,与德国纽伦堡工商会合作建立“中德职业教育培训中心”,联合开展IHK证书培训。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现有专、兼职教师810名,其中二级教授2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2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2名、杰出教师1名,陕西省首批“特支计划”领军人才1名、享受陕西省政府特殊津贴1名、陕西省“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4名、省级优秀教师3名、省级教学名师19名、三秦工匠2名、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名、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2名、陕西省师德标兵5名、陕西省最美教师1名;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团队1个、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学校依托阎良航空产业区位优势,大力选聘行业领军人才、知名企业家、企业高管、首席技师等高技能人才来校兼职,聘请了(飞豹)总设计师、中国工程院院士陈一坚,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巍,试飞英雄黄炳新,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薛莹等多所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600余名教授及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学校获批建设2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7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其中主持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2 个。入选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入选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6门、示范中心1个,入选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 2 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5门,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1项,16本教材入选国家级“十四五”规划教材;牵头或参与制定国家教学标准50余项;学校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奖8项,其中一等奖3项,名列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近年来,学校积极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英‘一带一路’国际青年创新创业技能大赛”等全国、全省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学生在技术技能水平、岗位创新能力、创业成功率等方面稳步提升,竞赛成绩突出。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67项,其中一等奖11项;获得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奖项300余项,其中一等奖62项;国际获奖累计28项。近五年双创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300余项;其中“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铜奖各一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8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1项。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先后与乌克兰国立航空大学、泰国私立大学联盟、柬埔寨暹粒地区理工学院、韩国岭南大学、大林大学、泰国国王科技大学、韩国新罗大学签署合作备忘录,与老挝巴巴萨技术学院合作建立经世国际学堂培养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与泰国金士顿芭堤雅职业学校签署留学生培养项目协议,与菲律宾共设航空教育创业基金、共建航空教育创业中心,助推中菲航空教育合作交流。拓宽教师国际化视野,学校近五年累计选派165名教师赴德国、新加坡、泰国、柬埔寨、南非、坦桑尼亚、赞比亚、俄罗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参加学习或对外培训。曾接收新加坡理工学院126名交流生来校进行航空维修实习,累计派出多名学生参加“大学生暑期赴美带薪实习”活动。积极对接教育部“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项目”平台,多次承办“中美未来职业之星联合研习营”西安站活动。接待来自泰国、新西兰、韩国、菲律宾、非洲、美国、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的院校、企业、机构等来访团组,共计26批322人次。2019年,学校被遴选确定为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2022年,老挝“经世学堂”正式揭幕挂牌;2023年招收第一批老挝籍学历留学生。202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建设单位。并成功入选“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院校、“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院校。与行业企业、兄弟院校建立了有效沟通交流机制,加入了中国航空学会、陕西航空学会等行业组织,担任“国际航空职业教育论坛”常任主席单位,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高职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航空学会、中国职教学会、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理事单位;牵头组建陕西航空职业教育集团及陕西西安航空城职教联盟,探索实践“政军行企校”多元参与的协同发展机制,充分发挥了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的引领作用。

学校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目前已形成了由空军航空维修企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企业、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企业、民用航空企业、航天企业、装备制造业等500多家企业组成的稳定的就业基地。学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高,就业质量好,每年超过60%的毕业生签约大中型国有企业,超过40%的毕业生签约航空工业、空军装备维修、民航运输、航天科技等行业企业,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南方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5706、5720工厂等行业领军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校66年来,学校利用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特色鲜明的专业优势,为部队、航空工业企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如今,学校站在“双高”建设的新起点上,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地融合、军民融合”战略,根据国家“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要求,为建成航空特色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招生咨询电话:029—86852309、86862884、86855868、86852310

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http://www.xihang.com.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招生、教学、纪检工作的副校长、党政办、招就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宣传部、财务处、保卫处、部分二级学院等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招就处主要负责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的制订、上报及录取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命题、组织、考务、评分等工作;宣传部主要负责招生考试宣传报道;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络运行、维护与保障;学生处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理及组织工作;财务处主要负责学费、住宿等费用收支工作;保卫处主要负责考场的安保及试题转运安全工作;党政办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档案室主要负责考试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xihang.com.cn/zsw/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计划数 院校类别 当前已申请人数
8126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3800 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8554
科类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1-文史 P0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1-文史 P1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1-文史 P2 材料工程技术
1-文史 P3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1-文史 P4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1-文史 P5 智能焊接技术
1-文史 P6 模具设计与制造
1-文史 P7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1-文史 P8 工业机器人技术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 查看我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专业,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已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于2024年3月15日14∶00至3月22日12:00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s://www.xihang.com.cn/zsw/)进行专业填报确认,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可以自行在网上打印,也可以到学校招生办(南校区5号楼2楼招生就业处办公室)打印。

第十二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和“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考核评价方式,测试满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我校于2024年3月23日8:30至11:30开展对“普高生”和“三校生”的文化课笔试考试;3月23日文化课笔试结束后,开展“普高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我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一)文化素质测试

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其余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以下简称“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各学校组织考试,使用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不超过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普高生”考生除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为了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专业及甄别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职业性向,通过回答问题现场评分,满分300分。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校生”考生除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满分10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进行面试与操作考试相结合,以操作考试为主的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包含岗位技能、通用技能等,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200分。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对于有技能证书及技能竞赛获奖的考生,现场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综合评价计分。

第十三条  考试地点: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第十四条  我校于2024年4月7日17∶00前,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若首次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学校将对缺额计划专业组织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仅限在我校参加考试,且首次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公示时间为4月13日12:00前。

第十五条  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于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9日17:00之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递补预录取新生于2024年4月13日12:00至4月14日17:00之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我校于2024年4月18日至19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录取结束后,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满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由我校评判,满分为300分。我校认可考生在其他示范高职院校参加的文化课程考试成绩,有意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按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列;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并确定录取专业。对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满额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根据学生专业志愿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按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7150元,住宿费南校区每生每年750元,北校区、东校区每生每年650元。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1、校级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2、校级助学金:每生每年800元。

3、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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