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4年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0966
在陕招生代码:811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 编:712100
学校网址:http://www.ylvtc.cn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34年,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等,90年来共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5万多名,先后荣获省级以上奖励60多项。
学校现有四个校区(南校区、西校区、北校区和滨河校区),占地3069亩,校舍建筑面积70.4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14.8亿元,图书134.3万册,电子图书97万册。现有教职工1252名,三级以上教授11人、副高以上职称401名,硕士以上教师960人、“双师型”教师占比65.6%。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标兵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劳动模范3人,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团队2个,教育部行指委副主任委员及委员12人;陕西省教学名师、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25人,行业教学名师27人,陕西青年杰出人才3人,陕西省特殊贡献专家、陕西省劳动模范7人,陕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12名,陕西省科技特派员37人。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学校设有水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药物与化工学院、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动物工程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旅游与管理学院、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课教学部等16个教学院部。开设16大类67个高职专业,有2个国家级、7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坚持“德技并修、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育人理念,创新“四位一体”人才培养,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6个;获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2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8门;获国家教学成果奖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1项;主编“十三五”“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36种,获首届国家教材奖2项;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2项、银奖4项、铜奖9项,省赛金奖43项;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国赛获奖400多项,其中一等奖35项。拥有现代化生产性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基地220个,校外实训基地171个,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招收来自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东盟等国家留学生,承担了上合国家政府官员和技术人员培训任务。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持续提升校企合作与科研服务水平。与省内外142个县(区)政府、2000余家企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建立14个企业(产业)学院,搭建了院士工作室2个,成立“教授+”“博士+”工作室38个,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90项,获国省级科研推广成果奖32项。
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6%以上,专升本上线率在80%以上。学校先后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先进集体”“首批50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陕西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及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计划数 | 院校类别 | 当前已申请人数 |
---|---|---|---|---|
8113 |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 4500 | 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 10678 |
科类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
1-文史 | P0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1-文史 | P1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1-文史 | P2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1-文史 | P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文史 | P4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1-文史 | P5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文史 | P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1-文史 | P7 | 应用电子技术 |
1-文史 | P8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第五章 报名及考核办法
第八条 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高生)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九条 院校申请
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考生根据各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条 专业志愿填报及确认
考生于2024年3月15日10:00至3月22日上午12:00,在学校网站(http://www.ylvtc.cn)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确认(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在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也可现场办理(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第十一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
2024年3月23日8:30-11:30所有考生在学校统一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3月23日14:00-18:00、3月24日8:30-18:00在学校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校生”3月23日14:00-15:30按照报考专业类在学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3月23日16:00-18:00、3月24日8:30-18:00在学校进行技术技能测试。
2.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考试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学校组织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进行,主要甄别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职业性向,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专业,促进考生按照自身兴趣健康成长。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300分。
(3)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针对“三校生”进行,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为笔试,占100分,技术技能测试采用面试与操作相结合形式,占200分。
第十二条 学校于4月7日17:00前,向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管理平台上传汇总成绩,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本校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中学等信息。并于4月13日9:00至4月14日17:00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第十三条 报到注册
1.4月7日17:00前,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第一轮预录取考生名单。第一轮预录取考生于4月9日至10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南校区)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4月14日17:00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第二轮预录取考生名单。第二轮预录取考生于4月15日至16日中午12: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南校区)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于2024年4月18日至19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对考生按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依次排序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我校优先录取在我校参加笔试的学生,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并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优先调剂至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门类,若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对于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政策,根据(陕招办〔2014〕21号)文件执行。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3月21日之前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其中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提供高级工(技师)资格证书原件、劳动合同以及两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凡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的考生,根据《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予以免除文化素质测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生物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动物工程学院所涉及专业6500元/年;其余专业7150元/年。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校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九条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educhengkao.cn
咨询电话:15129092572(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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